第一讲:智慧的痛苦

什么是哲学

  • 按照哲学形态划分,三种:西方哲学,中国哲学,印度哲学
  • 西方哲学两大源头:希腊哲学,基督教哲学
  • 宗教产生于人类精神的“终极关怀”,亦即对宇宙的真实存在和终极奥秘以及包括人自己在内的所有存在物的来源、归宿和实在性的关怀或牵挂。
  • 从源头来讲,哲学是爱智慧的意思。
  • 在某种意义上说,哲学居于科学与宗教之间,一方面它像科学一样属于理论思维,因而根子上总是诉诸理性,另一方面它又像宗教一样起源于对人类精神终极关怀的问题,追求热爱的是永恒无限的智慧境界。
  • 哲学是由过去、现在乃至将来那一条条思想之路构成的。

智慧的痛苦

  • 伊甸园神话:智慧与原罪密切相关,至可以说智慧就是人的原罪。百度百科上的解释:

    原罪一词来自基督教的传说,它是指人类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
    圣经中讲:人有两种罪——原罪与本罪,原罪是始祖犯罪所遗留的罪性与恶根,本罪是各人生所犯的罪。

  • 终有一死的人向往永生,向往永生的人中有一死,这就是人生在世最深刻最根本的悖论。
  • 智慧是一种痛苦,刻骨铭心:不仅在于人注定了要追求智慧却又注定了不可能通达智慧的境界,而且更在于追求智慧便使人知道了自己的有限性,知道了自己的有死性
  • 哲学既是最深刻的痛苦,也是至高无上的快乐。因为哲学乃是人生所能通达的最高境界,正是在智慧的的痛苦中,人赋予人生以意义,实现着自身的价值。
  • 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善的,但是亚当仍然犯下原罪,这是因为上帝赋予了人违背他的意志的自由。
  • 哲学是什么和什么是哲学的区别在于,前者问的是本质,是定义,后者问的是理想状态,应该是怎样,或者说是判断标准。哲学具有宽容性和历史性,所以哲学终究是哲学史

问题与对话

  • 三种对话:哲学家和哲学对象,哲学家和哲学家,我们和哲学家,都是思想层面的对话。
  • 哲学问题没有终极的答案,哲学家面对的问题也是我们每个人面对的。
  • 对话有三个要求,共同,平等(相对),理解。
  • 爱智慧的快乐不在于有智慧的结果,而在于永恒的探索和追问的过程之中。
  • 我们必须经受智慧的痛苦,才能体验智慧给我们带来的欢乐。

第二讲:哲学的诞生

希腊思想的起源

  • 时间:公元前6世纪开始形成,延续到公元6世纪初,公元529年东罗马帝国关闭最后一所柏拉图学园为终结。
  • 四个时期:希腊古典时期,希腊化时期,罗马共和国时期,罗马帝国时期。
  • 讨论:为什么哲学诞生于希腊?为什么会诞生希腊文明?
  • 克里特-迈锡尼文明——公元前3000年,希腊人自己都不知道,中央集权制帝国。
  • 公元前12世纪该文明瓦解,希腊文明出现断层——才奠定诞生城邦制的条件。
  • 法国韦尔南道:哲学是城邦的女儿——公民有独立自主性,城邦事务由公民民主表决,政权掌握在公民手中而不是少数人,思想自由——相当先进的思想。
  • 话语的威力,公开活动的兴起,公民的平等地位,为哲学的诞生准备了条件。
  • 希腊自然观:是将城邦的秩序和法则投射到自然宇宙;而其他文明是将宗教神话、宗法制度投射到自然。
  • 人类文明发展要克服外在和内在的限制,外在是自然,内在是克服外在限制时形成社会时那些维系社会的因素。

希腊哲学的基本特征

  • 希腊哲学的主题是获得关于宇宙万物的必然性或规律的认识
  • 希腊人认为命运和必然性主宰一切,而不是神主宰。但对命运采取义无反顾地逃避和抗争。例:俄狄浦斯、苏格拉底。
  • 特征:朴素直观性、经验主义、宇宙论性质
  • 朴素直观性:从感性表象中产生抽象概念。从而诞生思辨思维(也叫理论思维、抽象思维);
  • 经验主义:从经验出发,通过经验去说明经验。“就事论事”,没有本质和现象的区分,所以充满矛盾;
  • 宇宙论:认为宇宙自然、城邦国家和人同质同构。解释自然,不改造自然。早期核心问题是宇宙万物的本原和生成演变过程。

宇宙论的问题

  •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存在着的东西存在,而不是归于虚无呢?
  • 本原:在生灭变化中,存在着某种始终不变的东西,亚里士多德称之为本原。
  • 本原的两个特点是,既是开端,也是主宰。
  • 希腊时代还没有本质和现象的区分,只有自然现象和这种现象的原因。
  • 本原问题有两个:一是本原是什么,二是使自然万物运动变化的动力是什么。(运动变化也叫作“生成”)
  • 本原在这里是说的时间上在先的东西,所用的水、火、土、气既是自然元素,也是哲学概念。
  • 当时还没有那么多的抽象概念,所以更多时候靠自然事物的特性去替代那些抽象概念。
  • 泰勒斯:水;流动性、易变性、可塑性、生命原则等。
  • 米利都学派:泰勒斯、泰勒斯的学生阿那克西曼德、阿那克西曼德的学生阿那克西美尼
  • 阿那克西美尼:气;生命、灵魂;本身包含生成的动力。
  • 本原是无定形的。无定形:万物从本原产生,生灭变化后回到本原。所以本原是一切,又什么都不是。
  • 赫拉克利特:火;变化的永恒性,一切都在变化,唯有变是不变的。变的依据是逻各斯。
  • 逻各斯:规范万物运动变化的尺度 = 老子的“道” = 如今的“规律”。
  • 火本身不是什么,而是其他元素的燃烧。
  • 赫拉克利特哲学最显著的特色是朴素辩证法,黑格尔称之为辩证法的奠基人。
  • 毕达哥拉斯:数;比起之前的概念更具普遍性和抽象性。
  • 巴门尼德:存在论;爱利亚学派;认识的两条路,真理之路,以存在为对象;意见之路,以非存在为对象。
  • 非存在不是不存在,是既存在也不存在,既不能被思想也不能被叙说。而存在是可以思想和叙说的。知识的唯一途径是真理之路。
  • 赫拉克利特强调运动变化,万物是多;巴门尼德强调静止不动,存在是一。
  • 亚里士多德“无穷后退不可能”原则:必须有一个确定无疑的立足点而不能无休止地追溯其根据。否则知识是不可能的。知识:普遍必然。
  • 巴门尼德:思维与存在具有同一性,作为存在和作为思维是一回事。
  • 认识的目的:达到与对象的同一性;通过理性认识的方式认识万物的本质。
  • 巴门尼德将“存在”作为哲学研究的对象,象征西方哲学从宇宙生成论转向本体论。之前:时间在先的;巴门尼德:逻辑在先的。
  • 本体论:关于“存在”的理论。存在:to be,或“是”,不是指exist。
  • 巴门尼德:本原不是不变的,也在变化之中。真正不变的是“是”。一切东西首先“是”,然后才是“什么”。
  • 存在不仅是所有事物中唯一不变的东西,而且它也是一切存在着的东西之所以存在的前提和根据。
  • 逻辑上在先:决定事物的不是构成事物的根本,而是它的定义、概念和本质。
  • 芝诺是巴门尼德的学生。著名悖论:“阿基里斯追龟”、“二分法”、“飞矢不动”。证明,运动是不可能的。百度:运动不可分?
  • 黑格尔到恩格斯以后,人们用运动本身就是因为矛盾才是可能的来回答芝诺的挑战,但问题并没有被解决,至今仍在研究。
  • 希腊人研究自然的目的:“拯救现象”,为现象提供合理的根据和说明。
  • 德谟克利特:原子论;原子:不可分的最小单位,是存在。虚空:非存在,是原子运动的场所。
  • 原子论较好地解释了自然万物的统一性和多样性,万物由同一种东西组成,但原子之间有形状、位置、秩序的不同。
  • 原子论具有机械论的色彩。机械论:运动和变化体现为单纯量的组合与分解。
  • 原子论转向多元论,相比巴门尼德的一元论。
  • 原子论哲学的创立标志着早期希腊自然科学的结束。

第三讲 苏格拉底的问题

  • BC5-BC4-40:“雅典时期”的希腊哲学是繁荣时期。
  • 苏格拉底之前的自然哲学为“前苏格拉底哲学”
  • 师生关系;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
  • 人类的导师:苏格拉底、孔子、释迦摩尼、耶稣
  • 苏格拉底主要面对的问题是知识的问题,也就是“是什么”的问题

智者运动

  • 智者:一批收费授徒、重点教授修辞学和论辩术并以此为职业的教师。
  • 哲学家的智慧=知识,智者的智慧=意见
  • 智者具有明显的感觉主义、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的倾向。
  • 城邦民主制度意味着话语具有压倒其他一切权力手段的特殊优势:孕育了智者、修辞学、诡辩术。
  • 第一个智者:普罗泰戈拉。“人是万物的尺度”、“一切理论都有其对立的说法”
  • 问题在于他们只关注论辩的效果,而非真假、善恶。因此智者的产生也标志着雅典民主制的衰落。
  • 希腊人的观念里:人人都禀赋正义,都是天生的公民,都有参政议政,参与决定城邦大事的权利。(理想化)
  • 普罗泰戈拉认为人不同于动物的根本特征在于人的技术和智慧,城邦起源于人类自我保护的本能。(被看做是社会契约论的渊源)
  • 高尔吉亚,继承巴门尼德、芝诺研究“存在”:“无物存在”、“即使有物存在,也不可认识”“即使能认识存在,也无法把它说出来告诉别人”
  • 高尔吉亚用论证去证明,而不是自然哲学家那种独断式的,因此智者一定程度对逻辑学是有贡献的。
  • 智者所引发的问题:普遍性的知识究竟是否可能?

苏格拉底之死

  • 黑格尔的悲剧理论:悲剧是矛盾的双方都没有错,都有各自的道理,只不过由于两者的道理是相互冲突的,从而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 苏格拉底之死也是这样一出悲剧:城邦(城邦民主制)VS苏格拉底(自己的原则)
  • 两个罪名:教唆年轻人反对长辈——“教唆罪”;不尊重和信仰城邦的守护神,信自己(真理)的守护神
  • 苏格拉底认为尊重长辈但不能盲从,需要判断是非对错,首先应该遵从真理
  • 苏格拉底主张专家治国论——与城邦民主制相互矛盾
  • 苏格拉底不愿交付罚金,被判死刑,也不愿逃走——“找死”,或许能唤醒雅典人

德性即知识

  • 苏格拉底的聪明在于知道自己的无知,以与人对话为职业,目的在于揭露人们的无知,促使人们求知。
  • 苏格拉底认为只有知识能救雅典。
  • 怎样获得知识?“认识你自己”——希腊德尔菲神庙门楣上的铭言
  • 自然万物真正的主宰和原因并不是物质性的本原,而是它的内在目的,即“善”。
  • “善”不是伦理学概念,而是泛指事物自身的本性,也就是它们追求实现的目标。人是“德性”。
  • “德性”由神平均分配给每个人,但只是潜在地拥有,需要在理性指导下认识自己,所以苏格拉底认为,未经审慎的生活是没有价值的,一个人只有真正认识了他自己,才能实现自己的本性,完成自己的使命,成为一个有德性的人
  • 苏格拉底将德性和知识等同起来:“知识即德性,无知即罪恶”“无人有意作恶”——奠定了理性主义伦理学的基础,称之为伦理学的创始人
  • 他的问题是,并非有了知识就有了“德性”,人性不等于理性;但他自己确实是实践哲学家

“是什么”的问题

  • 希腊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知识问题。苏格拉底要解决知识问题,不仅要说明获得知识是可能的,而且还要说明获得知识的具体途径
  • 他所理解的知识乃是对事物之一般、普遍的类本质的认识,使一事物成为该事物的本质规定
  • 亚里士多德把两项贡献归功于苏格拉底,“归纳论证”和“普遍定义”
  • 苏格拉底对概念定义的探索推进了柏拉图理念论的产生,但他并没有把普遍从特殊事物中分离出来(后人成为概念论,区别于柏拉图的理念论)

助产术

  • 苏格拉底的“助产术”被他成为“辩证法”,辩证法的本意就是“对话”。黑格尔将苏格拉底、赫拉克利特和芝诺看做是辩证法的创始人
  • 助产术采用问答法,四个环节是反讥、归纳、诱导和定义
  • 反讥——打消傲气
  • 归纳——片面否定
  • 诱导——启发比喻(不强加观点,让对方自己去领会和体悟)
  • 定义——认识概念

第四讲 柏拉图的“洞穴”

  • 柏拉图对哲学的贡献在于把巴门尼德—苏格拉底的思路确定下来,奠定了西方哲学的基本观念。
  • 柏拉图通过“洞穴”比喻来区分假相的世界和真实的世界,前者被称为“可感世界”,后者被称为“理念世界”,相当于我们所说的现象和本质。
  • 眼前的世界不过是假相,假相背后的本质才是真实的存在,而真实的存在只有思想才能把握。
  • 柏拉图的洞穴比喻明确区分了现象和本质,主张摒弃感觉经验,以思想把握真理,既奠定了西方哲学此后两千多年的基本思路,也引发了一系列的哲学问题,比如本质与现象、一与多、一般与个别、共相与殊相、理性与感性等。

理想国

  • 柏拉图思考的中心问题:人的教育和城邦的组织管理
  • 人的灵魂由三部分构成:理性、激情、欲望
  • 正义的人:让理性统治激情,让激情抑制欲望
  • 理想国的构成:

    阶层 支配
    统治者 理性 智慧
    武士 激情 勇敢
    生产者 欲望 节制
  • 希腊人的四主德:智慧、勇敢、节制、正义
  • 柏拉图被看做是共产主义的创始人,认为私有制是一切灾难的祸根,主张平均主义。
  • “哲学王”思想:秉承苏格拉底的观念,认为一切工作都以知识为基础,治理国家尤其如此。

    除非真正的哲学家获得政治权利,或者城邦中拥有权力的人,由于某种奇迹,变成了真正的哲学家,否则,人类的罪恶将永远不会停止。

  • 哲学王的思想是理想,是乌托邦,即无何有之乡,至于如何将理想成为现实,并不是柏拉图考虑的事。
  • 柏拉图的理想国方案由于不切实际,晚年退而求其次,主张法制,一定家庭和私有财产的存在。

两个世界

  • 柏拉图哲学的核心概念是“理念”,idea,希腊人对“看”十分看重,可译为“相”。
  • 个别事物始终处在生灭变化之中,它们是个别、相对、偶然的,而理念则是永恒不变的,它们是普遍、绝对、必然的。
  • 理念派生事物的方式:分有和摹仿,区别在于有无造物主,分有是无造物主的摹仿。
  • 理念的四大特点:
    1. 理念是事物的共相,即类概念或本质;
    2. 理念是事物存在的依据;
    3. 理念是事物摹仿的原型;
    4. 理念是事物的目的,成为完满的存在。
  • 不同事物组成可感世界,我们对它只能有意见,它们是既存在又不存在的;它们的理念组成可知世界,我们对它们的认识才是知识。
  • 关于两个世界的比喻:太阳比喻、线段比喻和洞穴比喻。
    • 太阳比喻:可感世界中太阳是主宰,太阳使得人能看见东西,正如可知世界中“善”的理念是主宰,它使人具有知识的能力。
    • 线段比喻:可见世界的影像之于影像的原本正如意见之于知识。人的灵魂从低到高有四个功能:猜想、相信、推论和理智。
    • 洞穴比喻:洞穴之于火光正如可见世界之于太阳。
  • 柏拉图是想让人去关注永恒的理念,而不是一般的事物。
  • 柏拉图的两个世界是由认识论划分的,源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区别,但他并不认为理性认识可以从感性认识“上升”而来,因此认识论成了问题。

回忆说与灵魂转向说

  • 柏拉图认为对理念的认识不能从感性经验中来,因此提出“回忆说”,他认为,我们的灵魂原本高居与天上的理念世界,具备一切知识,灵魂附体后,收到躯体的干扰和污染,遗忘了一切,经过合适的训练才能回忆起曾经遗忘的东西,所以回忆的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
  • 理念存在于头脑中的什么地方?他提出“灵魂转向说”。一群人走出洞穴的过程就是灵魂转向的过程。无论怎样看壁画都无法认识真相,除非转向。
  • 西方古典哲学的基础和核心是形而上学,而形而上学问题必须以认识论问题的解决作为前提。
  • 经验论和先验论争论的核心点:
    1. 普遍必然性怎样从相对个别事物(感觉经验)中产生?
    2. 如何知道知识与对象相一致?
  • 先验论的代表人物:柏拉图,后来的笛卡尔、莱布尼茨、康德。

对理念论的反思

  • 第一,关于理念的普遍性问题。理念如果是善的,恶又是怎么产生的?善和恶是同源的吗?
  • 第二,关于理念被分有问题。事物分有理念整体还是分有一部分?而理念的首要特性是单一完整性。悖论。
  • 第三,“第三者”难题。理念和具有理念的事物还可以抽象出第三者,一个新的理念,以至无穷。
  • 第四,“分离”问题。理念是独立于事物之外的存在,因此理念世界和事物世界之间的联系是切断的。

通种论

  • 最普遍的六个理念,称为“种”,即存在、非存在、运动、静止、相同、相异。
    1. 存在与非存在能否彼此结合分有?
      • 存在与非存在是不同的东西,但是非存在也是一种存在。
    2. 运动与静止能否彼此结合分有?
      • 具体来说,不能。但运动本身是静止的。
    3. 相同与相异能否彼此结合分有?
      • 与自己是相同,与其他范畴相异。因此可以相互结合,是对立统一。
    4. 存在与运动、静止、相同、相异能否彼此结合分有?
      • 都可以。因为事物是运动的,理念是静止的,但他们都是存在。存在与自身相同,与其他相异。
    5. 非存在与运动、静止、相同、相异能否彼此结合分有?
      • 都可以。相对于对立的概念而言,自己就是非存在。比如,对于运动而言,静止就是非存在。
  • 通种论是范畴理论的起源,范畴理论探讨的是世界的逻辑结构。

摹仿创世说

  • 柏拉图非常轻视自然哲学,但也提出了自己不同于以往的自然哲学。
  • 宇宙的创造者即“得穆革”,柏拉图也称之为神,看到理性比非理性好,将理性放入灵魂,将灵魂放入躯体,将宇宙创造成为一个有理性和灵魂的生物。他创造所依据的模型是永恒不变、自我同一的理念,同时还需要材料和场所。材料是水、火、土、气等,在创世之前就混沌存在,场所是空间,犹如宇宙万物之母。
  • 柏拉图的创世论是一种理性的目的论,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将原来没有秩序的东西变成有序。
  • 创造的顺序依次是,神的影像“世界灵魂”(使事物受理念支配)和时间,天体,动物,人。人首先是理性,然后是非理性,最后是肉体。因为人独具理性灵魂,所以人是万物之灵。

第五讲 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

  • 苏格拉底:469BC——399BC
  • 柏拉图:427BC——347BC
  • 亚里士多德:384BC——322BC
  • “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亚里士多德追求真理作为哲学的第一要务。
  • 使哲学成为科学的唯一可能性就在于哲学的体系性。统一的体系将解决所有的哲学问题。古代哲学家着重研究问题,而近代哲学家则千方百计维护自己的体系。

科学分类

  • 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活动集中体现了希腊哲学的基本精神,即学以致知,为知识追求知识。求知是人的本性。
  • 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源于“惊异”,哲学是求知,求知本身就是目的
  • 知识分为三大类:
    • 理论知识,为自身而被追求的知识,包括物理学(自然哲学)、数学和第一哲学(神学或后人所谓的形而上学或本体论)。
    • 实践知识,为行动而被追求的知识,包括伦理学(关乎个人)、家政学(关乎家庭,即经济学)和政治学。
    • 创制知识,为创作而被追求的知识,包括修辞学、诗学和辩证法。
  • 逻辑学不是知识,而是工具或方法,亚里士多德认为逻辑是客观的形式和规则,而非主观。
  • 亚里士多德的任务是消除柏拉图两个世界的鸿沟,发现一般和个别之间的真实关系,这也是逻辑的任务。认识的形式和规则就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论,这就是逻辑的三段论推理。
  • 从逻辑学开始,抽象化和符号化的形式逻辑,及欧几里得几何学,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开始走向不同道路。
  • 数学对哲学的影响很深。柏拉图唯独推崇数学,几何学,学园门口写着“不懂几何学者不得入内”。

原因论

  • 亚里士多德对以往的哲学进行了总结和概括。
  • 以往哲学都是在认识事物的“原因”,即一切事物存在和生成的全部根据和条件,形而上学中称为“条件”。
  • 根本原因有四个:
    1. 质料因,“所从出的东西”,即事物由之生成并继续存留于中的东西,是“载体”的首要含义。对应自然哲学和宇宙论,本原问题。
    2. 形式因,分两层含义。内在形式,“是其所是”,即本质;外在形式,即形状,表现于外的样子。对应苏格拉底的“是什么”。
    3. 动力因,使事物开始运动的初始东西。事物分两类,自然而存在的事物和由于技术而存在的事物。
    4. 所为因,即目的因。对应苏格拉底(柏拉图)的“善”。
  • 四种原因又被归结为两个原因:质料因和形式因(后三种原因)。
  • 从质料到形式不断发展的过程就是从潜能到实现的转化过程。

形而上学

  • 形而上学:“物理学之后”,“第一哲学”,在科学的探索中,首先应该得到询问的问题。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周易》

存在论

  • 本体论(ontology)是形而上学的同义词,研究“存在”,即形而上学研究作为存在的存在。
  • 因为存在是最高的“种”,所以我们不可能认识“存在”是什么,只能认识存在是怎样存在的,即存在的存在方式。
  • 存在的存在方式有两种,偶然的存在方式和本然的存在方式。
  • 研究“存在”本然的存在方式,就是“范畴”,就是“关于…的学说”,表示在判断中论述主词的谓词。
  • 亚里士多德区别于柏拉图:确实存在着一般性的东西,但是它们不能脱离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事物的本质(形式)与组成事物的材料(质料)密不可分,以个别的具体事物为存在的前提。
  • 十个最基本的范畴:实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状态、动作、所有和承受。这十个范畴构成了世界的逻辑结构。

实体论

  • “实体”就是“是什么”,“是其所是”,相当于我们所说的“本质”,使事物成其为这个事物的本之规定。
  • 近代哲学中,形而上学的任务就是研究“实体”。
  • 笛卡尔的定义

    “所谓实体,我们只能看做是自己存在,而其存在并不需要别的事物的一种事物”。

  • 斯诺宾莎的定义

    “实体,我理解为在自身之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换言之,形成实体的概念,可以无须借助于他物的概念”。

  • 真正符合实体概念的就只有上帝,一种超验的至高无上的存在。
  • 亚里士多德对实体的定义:

    个别的具体事物是第一实体;“形式”是第一实体;理性或神是最高实体。

  • 我们用以描述事物的存在方式的是命题,在命题中,所有的宾词都是对于一个主词的描述和说明,这些描述和说明就是“范畴”,而我们用来描述这个主词的范畴就是“实体”。
  • 实体,就是只能充当主词而不能充当宾词。

神学

  • 运动本身是没有生灭变化的,时间也是没有生灭变化的,所以运动和时间是永恒的,而运动和时间一定属于某个实体,所以必然存在一个永恒的不可毁灭的实体。
  • 任何事物总是从潜能到现实的运动,运动就是从潜能到现实的过程(中介)。
  • 只有不带任何质料的实体才是完全的现实性(隐德莱希),因为质料意味着潜能,就不是完全的现实。
  • 潜能是时间上在先,现实则是在逻辑上在先。
  • “第一动者”,即“神”,即“努斯”,它自身不动却能引起万物的运动,所以是“不动的动者”。
  • 亚里士多德的“神”是指最高的实体、最完满的现实性、最高的目的。
  • 努斯是理性和理性的对象(善)的同一(当理性真正认识了善的时候),永恒处于这种同一的就是努斯,就是神。对善的思想和认识是一种“静观”。

伦理学

  • “伦理”一词出自“习惯”。
  • 德性分为理智德性和伦理德性。理智德性由教导而来,伦理德性由社会规范风俗习惯而来。
  • 伦理学探讨的是两个问题,什么是最好的生活方式?当情况不明显的时候,我们怎样确定什么是应该做的?
  • 亚里士多德把最好的生活方式称为“幸福”。万物的目的总称是“善”。
  • 幸福就是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人的德性(本性)是按照理性的现实活动。道德是实践活动,关键看行为。
  • 灵魂中有三样东西:情感、能力和品质,德性是一种品质。好的品质是选择行为的“中道”。
  • 实践智慧,是伦理理性,即人寻求对他自身好(善,有益)和坏(恶,无益)的理性的品质和行为的能力,也就是辨别和选择善恶、利害的能力。
  • 思辨是最高的幸福。因为既然努斯(理性)是人的本性,按照努斯进行思辨活动就是人的最高幸福。

古典时期小结

  •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代表了希腊哲学的最高水平,西方哲学以此为奠基。
  • 1) 苏格拉底对“是什么”问题的探索 2) 柏拉图关于两个世界的划分以及他的体系框架 3) 亚里士多德的推理分析方法,以理性主义的基调为西方哲学确立了基本的观念和方向。
  • 三代人的思考基本上都是围绕知识问题展开的,但认识论还很不发达。
  • 早期的“一”与“多”之争,即自然万物统一的本原与千变万化多种多样事物之间的关系,“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到了经院哲学构成“唯识论”与“唯名论”之争。

第六讲 晚期希腊哲学

  • 希腊化时期(323BC—31BC 亚历山大的马其顿王国)和罗马时期(前1世纪—476AD/1453AD)的哲学。
  • 晚期希腊哲学的两个特征:一是没有提出新的理论学说,感性色彩浓烈,二是具有伦理化的倾向(由于战乱,社会动荡不安),以伦理学为核心,以灵魂安宁和生活幸福为主要目的。
  • 值得注意的是,学术研究的分离和独立,使自然科学方面取得的进步超过了17世纪以前的任何一个时期。
  • 原因有三,一是战争促进对技术的需要,二是希腊科学和中东科学的交流,三是在希腊文化的熏陶下,希腊化时期的国王慷慨支持科学研究。
  • 这个时期的哲学分为三部分,逻辑学(认识论)、形而上学(物理学)和伦理学,逻辑学是工具,物理学是基础,伦理学是目的。

伊壁鸠鲁主义

  • 伊壁鸠鲁(342BC—270BC)。
  • 哲学体系包含三部分,研究真理标准的准则学;研究自然以及生灭的物理学;研究人生极其目的的伦理学。
  • 一个人要想获得灵魂的安宁,享受人生的幸福,就必须认识宇宙自然的本性。
  • 思想基础是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和小苏格拉底学派中昔兰尼学派的快乐主义。
  • 根据宇宙论,宇宙就是一个机械论的物质的自然宇宙,世界万物是由原子和虚空构成,但没有目的性的东西起作用,神虽然存在,但与我们毫无关系。
  • 判断真理的标准有三类:感觉、预见和情感。感觉是绝对真实的,理性完全来自感觉;预见是对外在东西的回忆;情感是内在的感觉,有快乐和痛苦两种状态。
  • 对原子论的修正:原子形状有限;原子有重量;原子有偏斜运动。
  • 在伊壁鸠鲁看来,物理学对自然的研究是为伦理学服务的,因为只有了解了自然万物的本性,才能具有科学的知识,只有具备了科学的知识,才能真正消除对神灵和死亡的恐惧,享受无疵的快乐。
  • 快乐是最高的和天生的善,但这并不是指放荡的快乐和肉体之乐;
  • 快乐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不收干扰,如清晰的推理,寻求选择和避免的原因、排除那些使灵魂不得安宁的观念,最使灵魂不得安宁的观念是对神灵和死亡的恐惧感。
  • 对于神灵,他们不干预我们;对于死亡,“我们活着时,死亡尚未来临;死亡来临时,我们已经不在了。”

斯多亚学派

  • 理论派的早期斯多亚学派、折中性的中期斯多亚学派和务实性的晚期斯多亚学派。
  • 与伊壁鸠鲁相同的是,坚持感觉经验的立场,主张按照自然本性生活;不同在于,认为自然的本性是理性。
  • 伊壁鸠鲁主义同斯多亚学派之争体现西方伦理思想史的两大倾向,幸福主义和德性论之争。
  • 相同的认识论(感觉主义),不同的伦理学,源于不同的世界观,即目的论和机械论。

早期斯多亚学派

  • 创始人是塞浦路斯岛的芝诺(巴门尼德的学生是爱利亚的芝诺),在画廊中讲学,故得名画廊学派。
  • 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小苏格拉底学派犬儒学派的伦理学及赫拉克利特的自然哲学的混合。
  • 逻辑学包括辩证法和修辞学,发展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在西方逻辑史上有一席之地。
  • 认识论:认识的起源、概念的形成和真理的标准。感觉主义立场:只有个别事物的是现实存在的,灵魂原本是一块白板,认识源于外部事物作用在我们心灵而产生的表象,相同的记忆或表象的结合产生了经验,概念是通过对经验的概括形成的。
  • 真理的标准:感觉的表象必须加以理解和把握才能成为真理。真理是能理解的表象。
  • 虽然感觉是真实可靠的,但只有按照正确的规则合乎逻辑地推理(理性可能出错),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
  • 虽然我们每个人都先天禀赋有与宇宙理性一样的理性,但这不代表我们现实地是有德性的人,我们需要后天的学习,学习自然,按照自然的本性生活。
  • 自然哲学:整个宇宙是一个有意识、有智慧的和谐统一体,一切都是必然的,不存在偶然性。
  • 人作为有理性的存在,从属于宇宙理性,生活的目的在不在于快乐,而在于实现理性,与宇宙理性和谐一致。
  • 伦理学:德性论,德性是生活的最高目的,是唯一的善。“德性”是指按照自然的本性而生活,即我们的行为与住在宇宙的法则和谐一致。最基本的德性是四主德:实践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最有德性的人是哲人。
  • 世界主义倾向:人人都有理性,所以人人平等。

罗马斯多亚学派

  • 塞涅卡(罗马皇帝尼禄的老师):“肉体上的快乐是不足道的,短暂的,而且是非常有害的。”
  • 特别强调身体与灵魂的二元论,塞涅卡主张身体是躯壳,是心灵的枷锁和监狱,强化了禁欲主义倾向。
  • 宿命论:任何人都不可能改变命运决定了的事, 命运决定一切,我们所能做的不过是顺应命运而已。
  • 塞涅卡的言行不一致,穷奢极欲,狡辩:“哲学家所谈的并不是自己怎样生活,而是应当怎样生活。我是讲美德,而不是讲我自己。”
  • 爱比克泰德: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忍让和克制。他的信条是服从神意、忍受命运、克制欲望。
  • 马可·奥勒留认为,宇宙万物是一个由神决定其内在次序的整体。
  • 斯多亚学派走向宿命论的原因:形而上学寻求的是统摄宇宙万物的共同根据,伦理学寻求如何生活,依照自然的本性生活,自然是必然的,那么人没有选择,因此没有自由。直到康德才有所改观。

怀疑主义

  • 同样是追求灵魂安宁,它选择了彻底放弃认识的方式,不做判断,不依赖感觉以及理性,对一切保持沉默。
  • 怀疑主义是认识论的伴生物,是新的哲学产生的契机和欠揍。
  • 怀疑主义的基本观念是我们不可能认识事物的本性,因为感觉往往会欺骗我们,我们无法跳出感觉去判断认识是否符合对象。

早期怀疑主义

  • 皮浪(320BC—230BC):没有什么东西是真实存在的,只是风俗和习惯指导着人们的行为,不做判断是为了避免独断。
  • 它不是要我们不去生活,而是要我们免除因为认识而生的痛苦和烦恼,从而保持心灵的安宁。
  • 未形成理论,实践性阶段。

晚期怀疑主义

  • 论式:揭露对方理论的自相矛盾和困境为目标。
  • 爱那西德穆(100BC—40BC)的十大论式(老的论证)略。
  • 阿格里帕(公元1世纪)的五大论式:观点分歧;无穷倒退;相对性;假设武断;循环论证。
  • 简化版:没有什么事物通过自身得到理解;没有什么事物通过其他事物得到理解。
  • 结论是,在一切情况下,我们对所显现出来的对象都不得不保留意见,不做判断。
  • 怀疑主义揭示了可感现象的相对性和不确定性,指出了感性认识的局限,破除人们对知识的盲目迷信。但其结论是消极的,破坏性的,客观上主张了神秘主义等非理性主义的流行。

新柏拉图主义

  • 公元3世纪——公元5世纪,既是整个希腊哲学自身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基督教神学的主要思想来源之一。
  • 普罗提诺(204AD—270AD)将理念等级变成三个本体,将两个世界分为四个层次,以“流溢”说明世界的改造,通过灵魂的观照与宇宙本体融为一体。
  • 神是绝对的“一”,也叫“太一”。“一”超越肯定的属性,不可言说和名状,只能说“不是”什么。
  • “一”因完满而流溢,因流溢而产生一切,并不是神有意志地创造世界,“流溢”思想从根本上改变了早期希腊哲学的“生成补偿”观念。
  • “一”首先流溢出“努斯(理智)”,是“一”的影像,反转观照原型而成为努斯,因而包含差异,也是理念世界,是思想与思想的对象的统一,是“自我思想”。
  • “努斯”流溢出“灵魂”,灵魂是实体性的存在,是不朽的,是能动的,可以轮回,是努斯和可感事物的中间环节。
  • 灵魂渗透于身体中,身体存在于灵魂中,灵魂流溢出可感世界的一切。
  • 灵魂进入肉体后受到污染就堕落了,人的使命就是改造自己,经由努斯回归“一”,这就是灵魂的回归或上升之路。回归太一的途径就是哲学的静观。
  • 静观类似于灵魂出窍,舍弃肉体而与“一”处于一种合而为一、不可名状而又无与伦比的心醉神迷的状态,这种状态就是“解脱”。
  • “一”的流溢过程构成它哲学的形而上基础,灵魂向上的回归过程则是最终目的,人神合一。

希腊哲学小结

  • 哲学源于希腊,西方所有思想体系的基础以及西方文明的基础,几乎提出了西方哲学所有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各种方式。
  • 哲学起源于惊异,也可以说是起源于问题。
  • 希腊哲学的根本精神是爱智慧,尚思辨,学以致用的探索精神。
  • 西方哲学是希腊哲学和基督教思想相互融合的结果。

第七讲 信仰的时代

  • 西方哲学史:古代哲学(希腊哲学)、中古哲学(中世纪哲学)、近代哲学和现代哲学。
  • 中古哲学包括:教父哲学、经院哲学、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

基督教的诞生

  • 犹太教的一个小宗派,创始人耶稣,公元一世纪。
  • 公元前6世纪,“巴比伦之囚”,犹太人中流传弥赛亚(救世主)的传说,巴勒斯坦并入罗马,耶稣作为弥赛亚和以色列之王,引起罗马统治者和犹太上层的恐慌,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许多人相信他复活,举行末日审判,降临上帝之国。
  • 基督教成为世界性的宗教,原因在于:
  • 一,从上帝普爱世人的信仰出发,主张爱人如己,打破民族界限,成为不同民族的共同选择;
  • 二,罗马帝国为基督教的传播提供了条件。
  • 日耳曼人进入欧洲:氏族公社解体的军事民主制,灭亡西罗马帝国后变为庄园农奴制,即“封建制度”。
  • 中世纪的黑暗时期主要是指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的几百年(400-1000),物质匮乏但精神世界丰富。
  • 基督教教会、修道院对保护希腊罗马文献起到重要的作用,教会的排斥异类也有效防止了日耳曼民族当时还处在幼稚状态的心灵被各式各样的学说理论搅得一团糟。
  • 希腊哲学的精神是一种乐观主义的悲剧精神,它的主题是命运、必然性和规律,乐观面对命运。基督教哲学逃避、抛弃和否定了现实生活,以否定现实的方式谋求灵魂的救赎,对现世持悲观主义,但对来世持乐观主义。
  • 中世纪哲学的主要问题是信仰和理性之间的关系问题。
  • 教父即教会的父亲,在理论上论证和捍卫基督教信仰,统一了信仰与哲学,形成相对统一和完整的教义。

教父哲学

  • 2世纪——6世纪,和晚期希腊哲学的时间重合。
  • 区分为“希腊教父(东方教父)”和“拉丁教父(西方教父)”。
  • 斯多亚学派(禁欲主义)与新柏拉图主义(神秘主义)是教父哲学的理论来源和基础。
  • 查士丁(约100—166)最早的希腊教父:“真哲学就是真宗教,真宗教就是真哲学”,逻各斯是上帝的内在理智和永恒智慧,上帝藉着逻各斯创造万物,逻各斯便永恒地普照整个世界,向所有的人普照真理。
  • 德尔图良(约160—240)拉丁教父:“正因为荒谬,我才相信”,哲学与宗教是对立的,不可调和。
  • 埃及亚历山大里亚学派代表希腊教父克莱门和奥里根。
  • 克莱门(约150—211)认为,哲学是上帝的作品,哲学不是目的,而应服从信仰、服务于信仰。
  • 奥里根(约185—254)提出“寓意解经法”,用“隐喻”解决不合情理或自相矛盾的地方。
  • 奥古斯丁(354—430)早年一方面向往信仰,另一方面又难以摆脱欲望的纠缠。皈依基督教的经历被称为“花园里的奇迹”。
  • “只有先信仰,才能理解关于上帝的真理”,即信仰是一切认识的先决条件、方法和途径。
  • 恶的问题:一个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怎么会创造一个充满了罪恶和苦难的世界呢?
  • 神正论:引入自由意志论,恶是人的自由意志的选择,意志是罪的唯一原因。但上帝创造了人,并未解决恶的问题——恶是善的缺失。晚年转向决定论:遗传自亚当的“原罪”,即违背与上帝签订的契约所犯下的。
  • 针对怀疑论,从人的自我意识出发,“人可以怀疑一切,不可以怀疑自己思维的确定性”——对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启示。
  • “不要到外部去寻找,要转入你自身。真理就居住在人的内心”,“永恒的真理就是上帝”。
  • 上帝用什么创造了世界?不管有无都会产生悖论,所以是无中生有。
  • 上帝在创世之前在做什么?创世的时候就创造了时间,“先于”一词需要在时间的框架下,因此问题有悖。
  • 命定论:410年罗马被哥特人攻陷,《上帝之城》,上帝将真信赋予某些人,另一些人被排除在外。

经院哲学

  • 800年,蛮族人建立的法兰克王国,国王查理曼大帝加冕后,“加洛林王朝文化复兴”。
  • 基督教会是文化延续者,学校是研究神学的基地,学校教师和学者是经院学者(经师),故称为经院哲学。
  • 大学是中世纪对人类文化的一大贡献。
  • 托钵僧团体(13世纪):(多米尼克)多明我修会和(弗兰西斯)圣方济各修会。
  • 安瑟尔谟(1033—1109)“最后一位教父和第一个经院哲学家”,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利用无与伦比的特性由现实存在和思想中存在反证。
  • 托马斯·阿奎那(1224—1274)多明我修会,引入亚里士多德的经验思想,今天天主教仍为新托马斯主义。提出上帝的“宇宙论的证明”:根据亚里士多德的“无穷不可倒退”原则得出的第一推动者、动力因、秩序。经院哲学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共相与殊相、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
  • 普罗提诺的学生波菲力提出三个问题:1、共相是不是实体?2、如果是实体有没有形?3、如果有形是否存在与可感物之中?
  • 对于共相是否为独立存在的实体的判断分为唯实论(realism)和唯名论(nominalism)。
  • 洛色林:唯名论;其学生彼得·阿伯拉尔(概念论):共相不是实体;共相作为名词是有形的,作为意义是无形的;共相存在于可感事物之中,但把握它表现为心灵的一般印象。个别事物是产生共相的原因。
  • 托马斯·阿奎那:温和的唯实论。从认识论以及目的论体系上看,殊相在先,共相在后;从本体论以及现实的发展史上看,共相在先,殊相在后。例子:人与动物。
  • 邓斯·司各脱(1270—1368)反对用理性来思维上帝,神学不是思辨的科学,而是帮助拯救人灵魂的实践学科。
  • 奥卡姆的威廉(约1300—1349):共相不是实体也不存在于物之中,否则会违反共相的单一性,因此共相仅仅存在于灵魂之中,是概念和符号。“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奥卡姆剃刀”。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世纪哲学是柏拉图主义和亚里士多德思想的奇特混合物:上帝是最高的超验的实体,而整个体系则是高度抽象和形式化的。一般来说,唯实论是正统,唯名论是异端,证明理性和信仰的调和失败了。

第八讲 人的发现

  • 欧洲的14-16世纪是“文艺复兴时期”,复兴古希腊罗马文明,整理古希腊文献,也是“人的发现”的时代。
  • 教会腐败,1517年10月31日,马丁·路德《九十五条论纲》进行宗教改革,使新教教会分离,形成基督教、东正教和天主教这三大基督教派。
  • 15世纪末至16世纪初新航路开辟、地理大发现是欧洲在世界历史上崛起的标志。

文艺复兴

  • 文艺复兴的实质是人文主义运动:
    1. 反对中世纪抬高神、贬低人的观点,肯定人的价值、尊严和高贵;
    2. 反对中世纪神学主张的禁欲主义和来世观念,要求人生的享乐和个性的解放,肯定现世生活的意义;
    3. 反对封建等级观念,主张人的自然平等。
  • 文艺复兴的第二大功绩是“科学的发现”,即自然科学的发展,观察和实验成为科学研究的重要手段。
  • 15世纪是“大航海时代”:
    • 世纪初,郑和七下西洋;
    • 1488年,迪亚士发现非洲好望角;
    • 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
    • 1498年,达·伽马到达印度;
    • 1520年,麦哲伦开始环球航行。
  • 人文主义的另一大贡献:文学艺术的成就前所未有,对教会腐败的批判和对神职人员虚伪的揭露。

宗教改革

  • 宗教改革可以看作是人文主义在宗教神学领域的延伸。
  • 宗教改革的直接要求是消解教会的权威,变奢侈教会为廉洁教会,由外在权威返回个人的内心信仰。

    “基督并不显现在一种外在的形式里,而是根本属于精神的,只有同上帝和解后才能够得到,是在信仰和享受里。”

  • 简单的说就是,上帝并不在你之外,上帝就在你的内心之中。

马丁·路德(1483—1546)

  • 反对教皇以修建圣彼得大教堂为名在德国兜售赎罪券;把圣经翻译成德语。
  • 改革的核心是灵魂如何得救的问题:“义人必因信而得生”,获救与善功、教会的中介作用没有关系。事功只是信仰的结果,童身、守贫等禁欲主义等戒律是不必要的。
  • 教会垄断拯救人灵魂的权力,提出上帝不与有罪之人交往,人要获救必须借助教士的中介作用。路德认为人人都可以阅读和解释圣经,并在其中与上帝交流,只有圣经才是永无谬误的。

让·加尔文(1509—1564)

  • 定居日内瓦,建立新教教会,重新推出奥古斯丁的“先定”说,即宿命论方面。
  • 个人的功德和教会的存在都不能改变上帝的先定,上帝对其拣选的选民,必然给予充分的支持,所以只要个人自事业上取得成功,就是实现了上帝所赋予的先定使命,也是死后灵魂得救的可靠证明。

  • 宗教改革诉诸个人的内心信仰为近代哲学主体性的觉醒准备了条件;永恒的真理与有限的个人存在在“主体性”基础上得到了“和解”,因此宗教改革的根本内容是“人类靠自己是注定要变成自由的”。
  • 但宗教改革只是在信仰范围内进行的改革,本质上仍然是反理性反科学。

近代哲学的曙光

  • 文艺复兴时期,自然科学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的成果。

尼古拉·库萨(1401—1464)

  • 泛神论哲学体系,核心问题是有限的人类理智如何认识和把握无限的真理,即上帝。
    1. 上帝是“极大”,极大是没有比它更大的事物存在而不是因比较而产生的最大;
    2. 上帝是“对立面的一致”,在无限的上帝里面万物都没有区别,一切对立在上帝之中调和,上帝却是无对立的统一;
    3. 认识是“有学问的无知”,认识就在于确立已知和未知之间的比例关系,如果二者没有可比性,认识就不可能,比如认识无限的上帝,不能借助知性的逻辑演绎,而是借助类比和理性的超越(无知)。
  • 库萨否认我们能精确认识真理,但又认为我们可以不断逼近真理。认识的真谛在于“永不可及”和“越来越近”的辩证统一。

乔尔丹诺·布鲁诺(1548—1600)

  • 受到库萨的影响,进一步建立泛神论理论体系。
  • 本原,是从内部促成事物的形成,并且作为该事物的基本要素,留存于该事物之中的东西,又叫实体。形式不能离开物质存在,只有物质是本原。
  • 原因,是从外部促成事物的形成,并自身留存于事物之外的东西。世界理智是自然万物的真正作用因,使万物处于惊人的秩序中。
  • 宇宙是一,是“太一”,没有差异,所以统一,无所不包,所以无限,不可移动,所以不动。我们对它什么都不能说,因此宇宙是“神”。

弗朗西斯·培根(1561—1626)

  • 他的哲学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科学的伟大复兴,推进知识的发展,使人们能够按照自然的本来面目去认识自然,并且支配和利用自然,为人类自身谋福利。
  • “知识就是力量”,经验论原则为后来英国经验论奠定基础。
  • “四假相说”,所谓假相,是指盘踞在人的头脑中的一些错误观念,使人们不能正确认识真理,严重妨碍了科学的复兴。
    • “族类的假相”是人类天性中普遍存在的缺陷,不以客观事物本身为尺度,过于主观;
    • “洞穴的假相”是由于个人的特性而产生的假相,人之间有差异性;
    • “市场的假相”是由于交往中话语使用不当引起的假相,名实不符,造成错误的观念;
    • “剧场的假相”是各式各样的哲学体系以及错误的论证方法移植到人们心中的假相,哲学体系和现实之间有差异。
  • 一切知识来源于感觉经验,认识的目的在于发现自然事物的“形式”,即事物运动的规律、决定物体性质的法则和事物的本质规定。
  • 主张实验+适当的论证得到知识,感觉只接触到实验,实验接触到了自然和事物本身。
  • 认识事物的形式用经验归纳法:收集资料——运用“三表法”来整理资料——进行真正的归纳。
  • 培根不具备近代科学的新知识,所以他的思想是向近代哲学过渡的重要环节。

第九讲 主体性的觉醒

  • 近代哲学主要是17世纪到19世纪末的西方哲学,划分方式不是按时间,而是按哲学形态。
  • 时代特征是三个发现:“地理大发现”、“人的发现”、“科学的发现”。
  • 不仅关注自然科学的问题,也关注超验的本体论问题,试图形成统一的哲学体系。
  • 近代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关系:
    1. 自然科学的发展在科学知识方面为近代哲学提供必要基础;
    2. 近代哲学为科学提供方法和基础,即以数学为工具,以实验为手段
  • 近代哲学从笛卡尔开始,知识和对象分开了,自然事物是不以我们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我们关于自然的知识是自成系统的,它们不一定与对象一致,哲学的任务就在于寻找使知识与对象一致的方法。
  • 基督教思想背景下恢复自然的地位,因为自然是上帝为人准备的生活资料,所以研究自然是为了为人类服务。
  • 近代哲学的主要精神是“启蒙主义”。
  • 启蒙主义狭义是指18世纪的法国哲学,广义是指近代哲学的精神,如主体性或自我意识原则、科学主义、理性主义等。
  • 启蒙主义的基础是理性,希腊哲学的理性是朴素辩证的,近代哲学的理性是抽象、形式化和科学的,理性是科学理性。
  • 但,启蒙主义试图将科学方法贯彻于人类知识的全部领域是,内部出现矛盾——启蒙要求克服种种限制获得自由,而科学进步的结果却是严格的决定论。

方法论

  • 笛卡尔(1596—1650)认为除了数学以外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知识,去从军体验生活、观察世界,科学家,解析几何创始人。
时代 理性主义 经验主义
古代哲学 柏拉图 亚里士多德
中世纪经院哲学 唯实论 唯名论
近代哲学 唯理论 经验论
  • 笛卡尔试图将哲学达到数学所特有的确定性和科学性,即寻找一个清楚明白无可置疑的第一原理,由之推演出整个哲学体系。
  • 解决哲学的关键问题是方法问题,人人具有理性,但不够,必须建立正确的方法来指导理性的作用才能获得真理。
  • 四条方法论原则:
    1. 决不能把任何我没有明确地认识其为真的东西当作真的加以接受;确立理性的权威;
    2. 把每一个难题尽可能分成细小的部分,直到每个都能圆满解决为止;从个别到一般;
    3. 从最简单的、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上升到对复杂对象的认识;即综合方法;
    4. 把一切情形尽可能完全列举出来,尽量普遍地加以审视。
  • 四条原则建立了“理性演绎法”:直观和演绎。
  • 直观:必须是明白而清晰的,人心在注意思考他们时,一定不能怀疑他们的真理;“天赋观念”。
  • 演绎:关于别的事物方面的所有知识一定是完全依靠这些原理的。

我思故我在

  • 感性知识、感觉经验是不可靠的,所以一切知识都是值得怀疑的,“我在怀疑”是不能怀疑的,因为对它的怀疑就是对它的证明。(和我的矛盾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 形而上学的第一条原理:“我思故我在”。
  • “我”不是物质性的东西,而是一种心灵实体,本质是“思想”,包括一切意识活动。
  • “我思故我在”不是推论而是理性直观得到的一条真理。
  • 笛卡尔通过怀疑的方法寻求不证自明的真理的过程也是将知识内容排除出去,最后发现知识的形式即认识主体的过程。
  • “我思故我在”应该翻译成,我思想,所以我是,我起作用的,我是我,我成了我,所以思想是我的本质。
  • “我思故我在”的意义:
    1. 通过怀疑寻找无可置疑的基点,可能是唯一可行的策略,即通过否定的方式寻求肯定的结论;
    2. 一切都是值得怀疑的,包括知识、上帝,由此确立理性的地位;
    3. 体现了近代哲学主体性的原则。
  • 二元论:将思维内容(客体)与思维形式(“我思”主体)区分开确立主体性原则。
  • 二元论的困境是心灵与物体之间关系的问题,如何实现思想和物质的一致性?需要证明上帝存在和物质存在。

心神关系

理论 提出者 解释
心身交感论 笛卡尔 通过研究人体解剖学和生理学,认为松果腺的腺体是连接心灵和身体的交换台。
偶因论 法国的马勒布朗士 认为心神分离,靠上帝协调一致。
副现象论 庸俗唯物主义 认为生理活动是真实存在的,心理活动是一种它的影子,一种副现象。
一元论 斯诺宾莎 心身是同一个实体的两个方面。
上帝先定 莱布尼茨 上帝先定和谐,使身心协调一致。

第十讲 大陆理性主义

  • 近代哲学是“认识论的转向”。
理论 知识来源 代表人物 局限性
经验论 从感觉经验归纳而来 培根、洛克、巴克莱和休谟 无法说明知识的客观有效性,也无法证明知识的普遍必然性。
唯理论 从理性固有的天赋观念而来 笛卡尔、斯诺宾莎和莱布尼茨 第一原理难逃独断论的嫌疑,同时知识与经验无关,如何与外部事物一致?

1)笛卡尔

形而上学的第二原理“上帝存在”和第三原理“物质存在”。

  • 上帝存在:
    • 证明1:我们通过怀疑除了确定“我在”之外不可能确定别的什么,而认识显然比怀疑有更大的完满性,所以我的存在是不完满的,而上帝的概念是无限完满的,按照“无中不能生有”、“原因必须大于或等于结果”的原则,“上帝”的概念不可能来源于“我”,只可能是一个比我更加完满的存在将这个观念放进我的心灵之中,这个完满的存在就是上帝。
    • 证明2:既然我不是完满的,那么我不是唯一存在的实体,必然有一个更加完满的实体作为我存在的根据。
    • 证明3:笛卡尔认为,凡是我清楚明白认识到属于某个东西的,都一定在实际上属于这个东西。我能清楚明白地认识到,一个现实的、永恒的存在性属于上帝的本性,那么它就属于上帝的本性。
  • 物质存在:
    • “凡是我清楚明白认识到的,都是真的。”这条规则可靠是因为有完满的上帝存在,我们的观念是从上帝那里来的,所以只能是真的。
    • 我们的确有关于物质世界的清楚明白的观念,来自上帝,因此必然是真实可靠的,因此上帝保证了物质世界的真实存在。

二元论立场导致需要上帝出马来保证心灵和物体的一致性。笛卡尔从普遍怀疑出发,确定了心灵、上帝和物体三种实体(不需要其他存在)的存在,唯一真正的实体只有上帝,心灵和物体是仅依赖于上帝的实体。

2)斯诺宾莎

哲学体系由本体论、认识论和伦理学组成,其中本体论为基础,认识论是手段,伦理学是目的,其哲学的目的在于道德上的至善,即达到人生最高的完满境界。 完全按照几何学的方法构造了一个哲学体系。

a)本体论

  • 即实体学说。
  • 实体,独立存在,自己是自己的原因。
  • 实体是无限的,实体是永恒的,实体是不可分的,实体是唯一的。实体,即神或自然。
  • 神,绝对无限的存在,具有无限“多”属性的实体,其中每一属性各表示永恒无限的本质。泛神论。
  • 属性,实体的本质。就人的认识限度而论,只有两个属性,即思维和广延。
  • 一元论,将思想实体和广延实体降低为实体的属性,来化解笛卡尔的二元论,即心灵和身体是同一个体的两个方面。
  • 样式,实体的分殊,亦即在他物内通过他物而被认知的东西,万事万物是唯一实体的特殊表现形式。一切事物要么属于思维属性的样式,要么属于广延属性的样式。
  • 实体与样式之间的关系就是一般与个别、原因与结果的关系。

b)认识论

  • 认识的目的在于认识实体而达到至善的最高境界。严格来说,实体是认识的唯一对象。对实体的认识有两种途径,一是从神圣的自然必然性去认识,即对实体本身的知识;二是从实体的样式即具体事物去认识。
  • 知识有三种:意见或想象(不确定的,错误的原因)、理性知识(由推论而来的知识,如数学)、直观知识(最高的认识)。
  • “真观念”学说:真观念就是关于事物的本质的真理性认识,它是由简单的观念构成的,能表示一物怎样和为什么存在或产生,真观念的客观效果在心灵中,与其对象的形式本身相符合。
  • “真观念”同“天赋观念”的区别在于,真观念是由“直观”和“推理”而来的,而这两种能力是天赋的,而非观念是天赋的。

c)伦理学

  • 自然中的一切事物都受严格的因果必然性支配,作为自然一部分的人如何达到至善的道德境界?认识万物的本质,即神就能通达。
  • 情感与理性是人类心灵的两大基本要素。
  • 完全受情感支配则沦为动物,等于完全受命运摆布,唯有理性可以摆脱情感的奴役,认识神、理解神。我们通达至善而成为自由人的唯一途径就是认识神。
  • 心灵的绝对德性就是理解,因为心灵只有在理解时才是主动的。
  • 相对的善:追求财产、荣誉和感官快乐,相对而暂时,还可能带来痛苦,善转变为恶。应该用理性控制和理解情感,通过知识将我们从激情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追求绝对的善,成为自由人。
  • “至善”是认识的最高目的,人生的最高境界,也是他的最后归宿。简言之,就是知神,就是认识人的心灵和整个自然的和谐一致。
  • 依照理性的指导的人就是自由的。他所理解的自由就是对自身本性必然性的认识。

斯诺宾莎哲学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理论来源之一。黑格尔认为,研究哲学就首先要做一个斯诺宾莎主义者。

3)莱布尼茨

  • (1646—1716)德国莱比锡,哲学家、科学家及社会活动家。
  • 在《神正论》中把哲学面临的问题归结为两大迷宫:一是自由与必然性的矛盾;二是不可分的点与连续性的矛盾。
  • 机械论的实体观有几大问题:将物体的本质规定为广延,即单纯的量的规定,将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力学原理引入哲学,以因果关系作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
    1. 不可分的点与连续性的矛盾:实体无限可分(连续性)、原子论(不可分);
    2. 无法解释许多经验的事实,不能说明生物的运动变化:广延实体是僵死的东西,不具有能动性,但它应该是一般实体的本质;
    3. 难以说明物质世界的本质,不能解释感觉现象和思想现象:有形体的物质是如何获得精神能力并且形成无形体的意识的?
  • 莱布尼茨认为宇宙万物的实体是无限多个,即单子:客观存在的无限多的,非物质性的能动性的精神实体,它是一切事物的“隐德莱希”(内在目的)。
  • 单子具有的特征:单纯性(原子性、不可分)、无限性(无限多)、永恒性、独立性、本质差异性(每个都不一样)、自因性(出于自身为目的)。
  • 单子的内在原则和能动的本性是“力”,每个单子都是“力的中心”,表现为“欲求”和“欲望”,即事物的内在目的。

第十一讲 英国经验主义

近代哲学讨论的是认识的来源和基础、真理的标准、认识的方法论。

两大阵营:经验论(Empiricism)和唯理论(Rationalism)。

1)洛克

洛克(1632-1704)是第一个将经验论构造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的哲学家,医学学士,医术高明,辉格党的重要理论家,最早提出政治自由和分权原则,对18世纪法国哲学有深刻影响,伏尔泰:“从柏拉图到洛克,其间什么都没有”;

洛克哲学的目的是探讨人类知识的起源、确定性和范围。首先考察理智——把知识归结为观念,把观念归结为感觉经验,通过经验说明知识;

a)经验

  • 白板说:”人类具有接受感觉、形成观念和知识的天赋能力“,人的心灵是一块白板,经验在上面印上印痕,形成观念和知识;
  • 白板说是经验论,经验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前提;
  • 一切知识来源于经验,经验分为对外的感觉(外感觉)和对内的反省(内感觉);外感觉包括对外部事物的形状、运动、色、声、味等一切可感性质的观念,内感觉包括知觉、思想、怀疑、信仰、推论、认识、意欲及一切心理活动;他们是相互独立的两种知识源泉;
  • 心灵通过感觉和反省所接受来的东西,就是观念;

b)观念

  • 观念用来表示心灵所知觉、所思想的直接对象、材料和基本元素。
  • 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由观念构成的;
  • 观念分为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
    • 简单观念是外部事物及其属性直接作用于感官而产生的感觉观念和心灵对自身心理活动的直接反省而产生的反省观念,具有被动性和单纯性(通过不同器官进入我们的心灵)
    • 复杂观念是由几个简单观念所组成的观念,其构成主要靠三种作用:组合、比较、抽象,复杂观念可分为三类,样式、实体和关系;
  • 物体具有什么性质可以引起我们的注意?洛克提出关于事物的两种性质的观念的学说,物体的性质分为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
    • 第一性的质是物体各部分的大小、形状、数目、位置、运动和静止,即原始性质,在任何时候都是为物体所有和不可与之分离的性质,与人的知觉无关;
    • 第二性的质是物体这些性质在我们心中产生色、声、味等感觉的能力,它是第一性的质的变形且依赖于第一性的质的变化,亦为”附属性质“;
    • 第一性的质的观念是对物体性质的真实反映,即”原型“和”摹本“的关系,第二性的质是由刺激我们感官的一些外界原因而产生的;

c)知识

  • 知识是理智对于两个观念的契合或矛盾的一种知觉,亦即对于两个观念之间关系的认识,所以,观念是知识的对象;
  • 观念之间的关系有四类:同和异、关系、共存或必然联系和实在的存在;
  • 知识有三个等级(高->低):直观的知识、证明的知识和感觉的知识,直观的知识不必借助其他观念,具有最高确定性和可靠性;

洛克从心外有物出发,将知识局限在观念的范围之内,问题是怎样才能确定我们的知识与它的外部对象是符合一致的?洛克最终走向不可知论。

2)巴克莱

巴克莱主教(Berkeley,1685-1753),他的目的是清除洛克哲学中的唯物主义因素,以经验论的方式论证上帝的存在,为信仰服务。

a) 存在即被感知和感知

  • 认识中包含两个因素,一是认识的对象即“观念”,一是认识的主体,认识或感知观念的东西,即心灵、精神或灵魂。
  • 观念只存在于能感知的实体即心灵中,所以观念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事物的存在就是被感知,存在即被感知,抽象观念并不存在。
  • “存在即被感知和感知”,巴克莱并非主观主义唯我论,他不是要将事物主观化,而是要将观念客观化。

b) 物的观念的集合

  • 对洛克的思想进行批判:
    1. 洛克认为第一性的质的观念是对物体性质的真实反映,即”原型“和”摹本“的关系,是存在于心外的一种不能思想的实体,而巴克莱认为观念只能和观念相似,一切可感事物之所以能被感官所感知,就是因为他们本身就是观念
    2. 第二性的质与第一性的质是不可分离的,既然第二性的质只存在于心中,第一性的质也只是存在于心中
    3. 第一性的质都是一些量的规定,而量的规定统统与感官有关,并无心外的存在
  • 所以,物体的性质不过就是我们所感知的观念,在心外并没有独立的存在,物质实体是一种莫须有的东西。
  • 巴克莱是企图通过使现象客观化来解决心物二元论的难题,以此来克服怀疑主义,但并未摆脱机械论的局限,仍然根据物质和意识是完全不同的原则。

c) 科学与宗教

  • 感觉观念是凭实际感觉到的东西,并不依赖于我们的意志,而是由心外的原因引起的,唯一的解释就是一个无形体、能动的实体或精神,即上帝。
  • 调和科学和宗教,他采取的方法是给科学划定范围,使科学不干涉宗教,巴克莱提倡科学,鼓励观察和实验,但信仰上帝并不妨碍我们研究科学。上帝凭他的意志确立并运用规则创造宇宙万物,使之呈现出一定的秩序。他提出“自然符号论”,观念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同因果的关系,只是表示一个标记与其所表示的事物的关系,科学家的任务正是研究和了解上帝所造的那些标记,而不在于以有形体的原因来解释各种事物。
  • 人们通常称巴克莱哲学为主观唯心主义,我们可以按照其特点称之为“感觉论的唯心主义”。
  • 洛克和巴克莱都是不彻底的经验论着,一个承认心外有物,一个大讲精神实体,都有违经验论的基本原则。

3)休谟

大卫·休谟(1711-1776),英国经验论者,生前主要以历史学家著称。他认为解决问题(在知识真假难辨的情况下如何为之确定可靠的基础)的关键是对“人性”的研究,关于人的科学是其他科学的唯一牢固的基础。

a) 温和的怀疑论

  • 知觉是知识的基本要素,包括感觉、情感、情绪、思维等所有的意识活动。知觉分为两类,印象和观念,差别在于强烈和生动程度的不同。印象又分为两种,一是感觉印象,一是反省印象。观念是印象在心中的摹本,在记忆和想象中的再现。
  • 人性科学的两条基本原则:印象在先原则(“观念是印象的摹本”,“一切只是来源于感觉”)、想象自由原则(观念可以在心中自由结合创造出印象中没有的东西)。
  • 感觉从何而来?超验的来源如上帝,根据经验论的原则是无法断定的,因此采取怀疑论,确切的说,是不可知论。甚至“心灵”或“自我”也是超验的东西,我们只能感知到时刻变化着的、各种各样的特殊知觉,根本感知不到一个抽象的、一般的“自我”。所谓“自我”不过是“以不能想象的速度相互接续着,并处于永远流动和运动之中的知觉的集合体,或一束知觉”。
  • 温和的怀疑论:休谟为人类理智划分了界限,将想象力留给诗人和僧侣,将正确的判断限于日常实践和经验,而哲学的结论只是系统化修正过得日常生活的反省。

b) 因果观

  • 人类理智的对象分为两种,观念的关系和实际的事情,相应的,知识也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观念的知识,一类是关于事实的知识。
  • 关于观念的知识,如几何学,只要他们与自身相符就是真理,因此是“必然的知识”,但关于事实的知识只能是或然的,因为建立在经验上,经验归根结底是经验的。
  • 我们把物理学看作是普遍必然的科学知识完全是因为我们的因果观念,因果关系被人们看做是普遍必然的自然规律,休谟对其普遍性和必然性提出了质疑。
  • 因果关系实际上是一个归纳推理:我曾经见到这样一个表面上相似的事物经常有这样一个结果跟随者,所以我预见到别的表面上类似的事物也会有相似的结果跟随者。
  • 归纳推理的合理性无法在逻辑上得到证明,现代西方哲学家称之为“休谟问题”。
  • “习惯”是因果观念的基础:因为任何一种个别的动作或活动重复了多次之后,便会产生一种倾向,使我们并不凭借任何推理或理解过程就重新进行同样的动作或活动。
  • 所以,根据经验得来的一切推论都是习惯的结果而不是理性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休谟说,“习惯是人生的伟大指南”。
  • 休谟的怀疑论也使唯理论陷入绝境,理性自身中的知识只与自身有关而与外部事物无关,虽然这样的知识有普遍必然性,但被限制在了极其狭小的范围中。

在休谟的启发下,康德走上了批判哲学的道路。

第十二讲 社会政治理论

启蒙主义:广义是指近代哲学的基本精神;狭义是指18世纪的法国哲学。

恩格斯说,“18世纪主要是法国人的世纪”。18世纪法国哲学最突出的贡献是政治哲学,启蒙运动为1789年法国大革命准备了思想基础。

这一时期的社会政治思想以“自然法理论”为基础,提出两个概念,“自然状态”、“社会契约”,为了说明现行制度的不合理和提出理想的社会制度。

哲学家们从人本性自然出发,假设人类在进入社会状态之前,生活在某种自然状态中,完全由自然本性所支配,按照自然法活动,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这种自然状态维持不下去了,于是便通过相互之间制定契约的方式进入了社会状态。一种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只有符合人性,以自然法为依据,才是好的合理的制度。

18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们反对封建专制、宗教迷信和愚昧落后,鼓吹自由、平等和博爱,高扬理性、提倡科学和进步、教化大众,被称为启蒙思想家,主要代表人物有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孔狄亚克、拉美特利、狄德罗、达朗贝尔、爱尔维修、霍尔巴赫等人,即“百科全书派”。

同时,在西方哲学史上,法国启蒙运动独树一帜地建立了彻底的无神论和机械唯物主义学说。

(1)霍布斯与洛克

霍布斯:

  • 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英国人,代表作《利维坦》。
  • 哲学以经验论为基本原则,受伽利略力学、笛卡尔哲学、几何学影响,建立了一个典型的机械唯物主义体系。
  • “物体”是哲学的对象,物体分为自然物体和人工物体,哲学分为自然哲学和公民哲学,公民哲学又分为伦理学(人)和政治学(国家)。
  • 自然状态:人,作为自然物体,本性或自然状态是“自我保存”。进一步延伸,“趋利避害”,无休止追求个人利益,追求权力。
  • “自然法”的产生:自我保存是人的自然本性,那么基于自我保存,采取一切手段去占有一切的行为,就都是正当的。由于每个人都要去实现自己的自然权利,必然要发生人与人之间的争斗,人类生活会陷入混乱之中,这就使得占有一切的自然权力和欲望,不得不让位于更为根本的“自我保存”的本性,这就是基于理性的共同的生活规则,即“自然法”。
  • “国家”、”社会契约“的产生:自然法毕竟只是道德上的约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公共权力机构来保护大家的安全。人们为了达到自我保存的目的,便相互约定,把他们的自我权利转让出去,交付给国家,把大家的意志变成一个意志,谋求和平和公共防御,这种权利的相互转让就是所谓的“契约”。
  • 国家的政体形式分为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其中君主制最为优越。
  • 君主制的优越性:权力集中于一人,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强大,防止内乱和混乱状态的发生,所以它是最强有力的统治形式。
  • 霍布斯认为,统治者的权力一经建立就不能转让,人民也不能违背契约而收回权力。因为契约是人们相互之间订立的,统治者并不是订约的一方,所以统治者不论做什么都是正义和合法的。
  • 霍布斯提倡君主专制是因为英国的内乱不已,国家的统治权力不够强大。

洛克:

  • 主张君主立宪制的代议制政府。
  • 认为人类最初的自然状态是一种人人平等自由的和平状态,虽然没有政府和法律,但却不是放任状态,因为有一种人人遵守的基于理性的自然法在起作用。自然法教导任何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谁受到了侵犯,谁就有权报复和惩罚。
  • 自然状态下,没有公共权力充当裁判者并保证正确判决的执行。由于谁遭到侵犯,谁就有报复和惩罚的权利,自然状态便陷入了战争状态。于是,人们便通过协商,订立契约,建立政府来保护公民的自然权利,国家由此而产生了。
  • 立法权和行政权的来源:人们脱离自然状态而进入公民社会的惟一途径是同其他人订立契约,即达成协议,联合成一个共同体,各自放弃他们单独行使的惩罚权力,交由他们中间被指定的人行使;而且要按照社会所一致同意的或他们的代表所一致同意的规定来行使。
  • 政府是一个以保护公民的自然权利为惟一目的的民主政府。
    • 人们订立契约,放弃的惟一的自然权利只是维护自然法,惩罚犯罪者的执行权,政府的权利仅此而已,根本没有专断的统治权。
    • 当政府与人民发生冲突时,人民是最高的裁判官。因为政府只是接受人民委托的受托人,其行为是否正当,是否适合于对他的委托,只有委托人,即人民才是理所当然的裁判官。
  • 法律的性质是保障公民的自然权利,其目的不是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 为了防止君主专制,洛克提出了权力分散、互相制约、三权分立的“分权”学说,主张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外交权)分由不同的部门掌握。后被孟德斯鸠将其修改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
  • 立法权是最高的权利,根据立法权的所属,我们可以把政府的形式区分为民主制、寡头制和君主制。
    • 大多数人拥有立法权的政府是民主制;
    • 少数人拥有立法权的政府是寡头制;
    • 一个人拥有立法权的政府则是君主制。
  • 洛克主张一种复合的政体形式。在这种政体形式下,议会掌握立法权,行政权归政府内阁,君主名义上行使外交权,即君主立宪制。

对比:

  人们转移给统治者的权利 违约该怎么办
霍布斯 所有的权利 统治者不是缔约的一方,不存在违约的问题,人民永远不能解除对他的服从
洛克 人一部分权利,还保留着生命、财产和自由等不可转让的权利 统治者是参加契约的一方,是从缔约的人们中推选出来的,因此也受契约的限制,如果他们不履行契约,不能保障大家的权益,人民就有权反抗,甚至推翻他们,另立新的统治者。但是,对于一个没有违背人民委托的“合法”政府,是不能反对的,否则就是“叛乱”行为

(2)孟德斯鸠

  • 孟德斯鸠(1689-1755),法国启蒙思想家。
  • 关于法的理论是孟德斯鸠社会政治学说的基础。
  • 孟德斯鸠从广义上将“法”规定为“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贯穿于一切事物之中的必然性和规律性。
  • 人类在进入社会状态之前处于自然状态之中,遵从“自然法”而生活,它根源于自然本能。
  • 自然法有四条
    • 和平
    • 寻找食物的意图
    • 相互之间经常存在着自然的爱慕
    • 过社会生活的愿望
  • 政府的产生:由于人类不可能永远处于自然状态,在其本性中存在着过社会生活的愿望,于是便逐渐从自然状态过渡到了社会状态,产生政府。
  • 法律的产生:政府为了维持社会安定,使人人都能依法办事,以便保证人的自由平等权利,所以就制定了处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关系的”人为法“。
  • 人为法以自然法为基础,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人的自由平等的天赋权利。
  • “一般地说,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每个国家的政治法规和民事法规应该只是把这种人类理性适用于个别的情况”。
  • 法律制度不仅与国家政体的性质和原则有关,而且与各个国家的气候、土壤、面积大小等自然条件有关,与各国人民的生活方式也有关系。所有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就构成了“法的精神”,只有符合这一精神的社会制度才是最好的制度。
  • 孟德斯鸠研究了历史上各种政体的性质和原则:君主立宪是最好的制度。

    政体 最高权力拥有者 原则 评价
    共和政体 全体或部分人民 品德 合理但不现实,现代人品德不够
    君主政体 君主和固定确立的法律 荣誉 合理且推崇
    专制政体 个人意志和反复无常的性情 恐怖 不合理
  • 关于自由:
    • 真正的自由并不是任意胡为。
    • ”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
    •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 “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同样会有这种权利”
    • 自由与法律是相辅相成的。
  • 要实现政治自由,首先就要防止权力的滥用。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
  • 要防止滥用权力,三种权力必须分开,使它们相互独立,分掌于不同的人、不同的机关手中,使它们相互制约,保持平衡,实现国家的政治自由。

    权力 拥有者 内容
    立法权 人民集体或代表 制定临时或永久的法律、修正或废止已制定的法律
    行政权(国际法事项) 国王一个人 对外宣战或媾合、派遣或接受使节、维护公共安全,防御侵略
    司法权(民法事项) 由人民选出的法院 惩罚犯罪或裁决私人诉讼
  • 法和一个国家的政体、气候、土壤、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及宗教有密切的联系,所有这些因素的关系的总和就称做“法的精神”
  • 只有体现了法的精神才是合理的法律。一个国家的法律必须与其特殊的法的精神相一致,不能机械地照搬他国的法律
  • 地理环境决定论:地理环境对于一个民族的性格、风俗、道德和精神面貌及其法律性质和政治制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3)卢梭

  • 让—雅克·卢梭(1712-1778),法国启蒙运动中最激进的思想家。

    论述 著作
    社会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克服社会不平等的途径 《社会契约论》
  • 卢梭开始启蒙运动的自我反思和批判。
  • 要从现代人身上追溯人的原始状态是非常困难的,“自然状态”与其说是历史的事实,不如说是某种逻辑上的“假设”。
  • 卢梭将剔除人的社会性之后所剩下的东西看做人的自然本性,由此来研究决定人的本性的自然规律,说明人类社会的基础和不平等的起源。
  • 野蛮人的全部欲望表现为肉体的需要,这就是食物、交媾和休息。
  • 在自然人的心灵中有两个最原始的原则:自我保存和怜悯。
  • 导致人类不平等的根源,是私有制。
  • 在人类中有两种不平等,一种是自然不平等,即生理上的不平等,一种是社会不平等,即精神上或政治上的不平等。
  • 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差异在自然状态下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在社会状态下,不仅社会不平等,即使是自然不平等,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
  • 私有制是文明社会的开端,一切社会发展的基础,而社会发展的结果就是社会不平等的产生和深化。
  • 社会不平等的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 法律和私有财产权的设定是第一阶段:财富积累产生富人和穷人,产生了统治和奴役的关系、暴力和掠夺的关系,社会陷入了可怕的战争状态。
    • 官职的设置是第二阶段:富人欺骗穷人订立契约,建立了国家政权。富人对穷人的统治被合法地确立起来,他们的财产受到了政治法律制度的保障。
    • 合法的权力变成专制的权力则是第三也是最后阶段。随着政治法律制度的发展,权力逐渐被固定下来,人们将公共权力托付给富人,个人可能将国家占为己有。
  • 伴随着人类文明进步的是不平等的深化和普遍的道德堕落。卢梭渴望回归自然状态。
  • 社会契约要解决的问题:既保存自己又不妨害自身,就必须“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
  • 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谓“公意”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它是从作为个人意志的总和的“众意”中除掉相异部分而剩下的相同部分,因而永远是公正的。
    • “公意”在具体政治实践中表现为法律。法律就是作为立法者的全体人民对作为臣民的全体人民所作的规定。
    • 法律不仅保障公民的权利平等,而且是自由的基石,惟有服从人们为自己制定的法律,才是自由。
    • “我们无须再问应该由谁来制订法律,因为法律乃是公意的行为;也无须问法律是否会不公正,因为没有人会对自己本人不公正;更无需问何以人们既是自由的而又要服从法律,因为法律只不过是我们自己意志的记录。”
  • 卢梭反对权力分立的学说,主张人民主权至高无上因而不可分割。
  • 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强迫它服从,对卢梭来说,这就等于说“迫使他自由”。
  • 社会契约以道德和法律的平等代替了自然所造成的生理上的不平等,从而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正的平等。
  • 问题是,当个人的权利不能受到保护的时候,人民的主权怎么可能不是抽象的而能够现实地得到贯彻?当我们以多数人的意志作为“公意”的基础,以“公意”作为法律的依据的时候,由什么来保证多数人的意志或者“公意”就一定是正确的?如果不能保证“公意”是正确的,怎样才能防止民主蜕变为“多数人的暴政”?
  • 卢梭是一位有争议的思想家,反对启蒙运动的浪漫主义运动之父,现代专制主义的创始人,法国大革命雅各宾派的思想导师。

原书:《西方哲学十五讲》 张志伟 著